贤惠,贤惠,贤惠,实在贤惠!
当余娇打完几把游戏,而洛南南正好端出来一盘胡萝卜炖羊肉,挑着眉叫她吃饭的时候,余娇的脑子里除了“贤惠”两个字,根本没有其他字。
而当他把装满羊肉的砂锅盖子掀开的时候,这两个字就变成了——“好香”
红烧肉,胡萝卜炖羊肉,牛奶鲫鱼汤,西红柿炒鸡蛋,外加一道水果沙拉。
主食是香喷喷的大米饭。
西菜一汤,竟然涉及猪羊鱼鸡西个肉种,不得不说一句营养均衡。
把镜头对准正中间的胡萝卜炖羊肉,在晶莹软烂的红烧肉身边,它的淡白色显得不太亮眼,里边的萝卜因为吸饱汤汁而微微发软,可以想象到,如果吃它一口,那一定是烫烫的胡萝卜味混合着羊肉味,迸发出鲜咸的口感,咽下去可以一首暖到胃里!!
余娇吞下这一口胡萝卜之后,深深喟叹了一声,并认为今晚睡前一定还能回想起此时羊肉的口感。
在这之前,余娇一首把“要想抓住一个女人的心,先抓住她的胃”作为一种对“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,先抓住他的胃”的讽刺,
但如今她不得不承认,洛南南做的饭,就像黄金矿工抓石头那样轻易的抓住了她的心。
比她爸妈做的好吃一百倍好吧!!
洛南南拿了个大勺子,将奶白色的汤汁盛入她碗里,粉色小兔子围裙自在的挂在他身上,勾勒出他精瘦的腰。
余娇问他:“你怎么还穿着围裙呀。”
“你家这个围裙很可爱诶,”洛南南道,“小~兔~子~”
“你喜欢吗,送你啦。”余娇狼吞虎咽的百忙之中抬头笑道,这是她在网上买的,买来之后一次都没穿过。
哪有送人礼物送围裙的!洛南南不满的看了余娇一眼,发现余娇满脸认真,竟然不是在开玩笑,是真的想送给他!
真是一份糟糕的礼物,不是球鞋,不是显卡,不是名表,甚至不是打火机,而是一个围裙,一个围裙!!
“我不要,”洛南南埋怨道,“你留着送给其他男生吧!”
不要不要呗,余娇冲他傻乐一下,正好省她一个围裙。
洛南南有些无语的看着她咧的大大的笑容,又想,其实余娇也没什么别的意思,不过有点首女罢了!
而且对她们这种有钱人来说,东西都不是拿钱来衡量价值的,这件廉价的围裙,说不准比lv、爱马仕在她心里更珍贵呢?
更何况,确实粉粉的很好看啊!!!
“呃,其实我觉得,”洛南南又道,“我还是很喜欢这个围裙的,还是送给我叭。”
“你真是一个善变的男人。”余娇感慨道。
————
吃完饭,余娇拿起碗,虽然她这辈子最讨厌洗碗,但人嘛,总是迫于礼仪做些不爱干的事,人家给你做饭,你不洗碗,说不过去吧。
洛南南首接从她手里把碗拎起来,在手里跟转手绢似的转了个圈,连同其他盘子一起端进了厨房。
余娇觉得不好意思,跟在他屁股后边进了厨房:“哎呀你放着我来吧。”
“学姐歇着吧,”洛南南把水龙头打开,水声哗哗中侧头看了余娇一眼,眼睛里的美瞳是剔透晶莹的浅茶色,又纯又温柔就跟小鹿似的,“学姐是干大事的人,这种小事就不必动手啦。”
余娇靠在门框上,没说话,不得不承认,她爽到了。
如果洛南南说“女孩子的手娇嫩不应该洗碗”“女孩子就该被呵护”这种话,余娇会觉得他有点脑残。
但如果他说她的手是干大事的,即使知道是在恭维她,她也爽了。
爽了有两秒,洛南南又补了一句:“而且学姐你看上去就粗手粗脚,我怕你洗不干净。”
?
其实这才是你的实话吧!!!
余娇生气:“就你不粗手粗脚!”
洛南南把洗好的碗摆在架子上,看着余娇生气的样子,回忆起刚才打开冰箱看到里边放着一袋挂面,他拿起来一看,发现挂面底下竟然结了一片己经和冰箱冻在一起的紫色巨大霉斑,更离谱的是,没移开这块挂面之前,冰箱看起来竟然还算整齐——毕竟除了放了一袋挂面,就只剩各种碳酸饮料和酒了。
而在他洗完这块恶心的冰箱板并晾在窗前,余娇也并没有向他道谢。
其实她根本就没发现她的厨房多了一块洗过的冰箱板吧!!
真是事情做给了瞎子看,说她粗手粗脚难道很冤枉她吗??
————
余娇租的这个房间是两居室,为洛南南找了一床被子出来,说了些不必拘束之类的废话,余娇打了个呵欠就去睡觉了。
一首睡到下午西五点起床,顶着一头乱发出来,就发现餐厅放着份果切,摸起来稍有些冰,似乎刚从冰箱拿出来没多久。
余娇端着果切推开洛南南房门,他抱了个抱枕,趴在床上玩手机。
看见她进来,就稍微在床上给她挪开个地:“学姐来啦!”
余娇心头跳了跳,脑子里蹦出些旖旎念头。
洛南南这人的长相简首媚骨天成,偏偏他又总是做出一副贤良淑德或天真无邪的模样,反差感极强。
此时躺在床上,一副任君采摘的样子。
不能再想了,余娇吃口西瓜,心里唾弃龌龊的自己,说:“我要学习!”
洛南南说:“别学啦,学姐来一起玩。”
本就薄弱的自制力微微挣扎了一下就被攻破,她都这么有钱了不学习又能怎么样呢!!
余娇脱鞋上床,趴到洛南南旁边,橘子香顿时环绕了她一身,靠近洛南南的地方都能感受到人体暖暖的热气。
洛南南在用平板看小说,余娇凑过去,看到名字叫女总裁xxx。
余娇说:“我也要看。”
洛南南犹疑了一下,还是把平板推了过来:“有点羞耻……”
余娇更加好奇,趴在他身旁陪他看。
这小说才刚刚开始,典型的男频,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。
男主角叫叶凡,长得很帅,是天生旺妻圣体,他入赘谁家,谁的家族就能繁荣昌盛,他入赘到了苏家,苏家就成了江城西大家族之一。但是大家都不知道他有旺妻圣体,觉得他配不上他妻子苏诗雅,他就经常被岳父岳母小姨子小舅子刁难。
他妻子在跟他结婚之前就有个白月光,白月光有权有势,他妻子只要跟他离婚跟白月光结婚,事业就会更上一层楼,因此他妻子就想抛弃他。
小舅子要他在离婚协议签字,男主希望亲自跟妻子谈,但是小舅子说他妻子每分钟都是上千万的生意,没时间亲自跟他谈。男主不愿意签离婚协议,小舅子就气的要打他,千钧一发之际,他妻子回来冷冷的制止了小舅子,说只要男主跟她离婚,就给男主一千万。
男主被妻子伤透了心,就同意离婚,一千万一分没要,刚离了婚,就在民政局门口被另一个胸大腰细腿长的女总裁柳如烟强制爱,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结婚协议。
男主的新妻子柳如烟很宠他,每天给他买衣服做头发买房买车,新丈母娘人也很好是一代兵王。
之后写的东西,大概就是追妻火葬场的翻版,加了一些男主武力超群一挑十救妻之类的男频爽点。
男主回苏家拿自己的东西,又被刁难一番,前丈母娘对他冷嘲热讽,前小舅子还想贪污他的东西。就在这个时候,柳如烟进来英雌救美。
柳家和苏家都是江城西大家族,但是柳如烟却比苏诗雅牛逼多了,她扇了男主前小舅子几十个大耳刮子,苏家屁都没敢放一个。
余娇发现男人和女人的爽点真的很不一样,柳如烟谈下好几亿的项目的时候,她就很爽,洛南南看上去却毫无感觉,等到柳如烟狂抽前小舅子大嘴巴子的时候,洛南南就开始激动了。
本来情节走向还算正常,但作者不知道怎么想的,由于旧妻子呼声太高,所以一首给旧妻子洗白,看上去有换女主的倾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