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源的小区“维权”之旅
书源一首怀揣着在大城市扎根的梦想,经过多年拼搏,他终于在热闹繁华的向阳小区买下一套温馨的两居室,就此开启了业主生活。可他万万没想到,从踏入小区那一刻起,一系列和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关的难题,如同潮水般向他涌来。
停车位之争:捍卫共有权益
入住不久,书源就察觉到小区停车位十分紧张。一天傍晚,他下班后西处寻找车位,却发现原本就不多的公共停车位,竟被一些杂物和私装地锁霸占。书源皱起眉头,心想这些公共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,怎么能被个人随意占用呢?
他向物业反映情况,物业却以人员不足、管理困难为由,敷衍了事。书源没有气馁,他想起《民法典》中关于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的规定,决定联合其他业主,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。书源挨家挨户走访,向邻居们说明情况,很快得到了许多业主的支持。
他们召开业主大会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八条,共同讨论解决方案。经过商议,大家决定成立业主监督小组,监督物业清理公共停车位上的杂物和地锁。在业主们的共同施压下,物业终于采取行动,清理了公共停车位,还制定了新的停车管理规定,确保停车位公平、合理使用。
外墙广告风波:守护共有收益
夏日的一天,书源下班回家,发现小区建筑物的外墙上多了几块大型广告牌。起初,他并未在意,可后来听说物业未经业主同意,擅自将外墙租赁给广告公司,赚取了一笔不菲的收入。书源意识到,外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,物业的行为侵犯了业主的权益。
书源再次查阅《民法典》,第二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,建设单位、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,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属于业主共有。他将这一法律规定告知其他业主,并提议向物业索要广告收益明细。
业主们推选书源作为代表,与物业进行谈判。面对书源的质问,物业负责人起初试图推诿,但在书源出示的法律条文和业主们的坚定态度面前,最终不得不交出广告收益明细。经过核算,物业将扣除合理成本后的广告收益,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,分配给了全体业主。
住宅改商用:平衡各方利益
有段时间,书源发现隔壁邻居在装修房子,噪音很大,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。经过打听,他得知邻居打算将住宅改造成小型美容院。书源深知,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,不仅会影响居住环境,还可能违反相关规定。
他查阅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九条,业主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,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。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,除遵守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,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。书源联合其他受影响的业主,与邻居进行沟通,向他说明法律规定。
邻居起初并不理解,认为自己的房子想怎么用就怎么用。书源耐心地解释,改变房屋用途可能会给其他业主带来诸多不便,如人员流动增加、安全隐患增大等。在书源的劝说下,邻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放弃了将住宅改造成美容院的计划。
电梯维修之困:行使共同管理权利
一个寒冬的清晨,书源准备上班时,发现小区电梯故障停运。他只能爬楼梯下楼,耽误了不少时间。此后,电梯故障频繁发生,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。书源向物业反映,物业却以维修资金不足为由,拖延维修。
书源意识到,电梯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,维修电梯需要动用维修资金,而这需要业主共同决定。他再次组织业主大会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八条,讨论电梯维修事宜。经过投票表决,业主们同意使用维修资金维修电梯。
然而,在维修过程中,书源发现物业在选择维修公司时存在暗箱操作,维修报价过高。他和业主监督小组展开调查,收集证据,要求物业重新选择维修公司,确保维修费用合理透明。在业主们的监督下,物业重新选择了维修公司,电梯顺利维修完毕,恢复了正常运行。
成立业主委员会:实现自主管理
经过这一系列事件,书源深刻认识到,要想更好地维护业主权益,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,实现对小区的自主管理。他和其他热心业主一起,积极筹备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。
他们按照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,向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居民委员会申请指导和协助。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,他们制定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,组织业主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。
经过不懈努力,向阳小区业主委员会终于成立。书源当选为业主委员会主任,他深知这是业主们对他的信任,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。在书源的带领下,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订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,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加强了对物业的监督管理。
随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,向阳小区的管理变得更加规范有序,业主们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显著提高。书源从一个普通业主,成长为小区权益的捍卫者,他用自己的行动,诠释了《民法典》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深刻内涵,也让身边的人认识到,法律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。在未来的日子里,书源将继续带领业主们,共同营造一个和谐、美好的家园。